关于组织开展第23届“忻州市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各学校:
今年3月26日是第23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教育,提高师生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切实把校园建设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的要求,市局决定在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组织开展“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平安校园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一、活动主题: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平安校园行
二、活动对象: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及家长
三、开展时间:2018年3月26日—2018年4月16日
四、开展内容
1.班主任(教师)通过平台提供的第23届“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视频等资源开展课堂教学,对本班学生进行防恐防暴、预防校园欺凌等安全教育。
2.家长和学生通过学习宗春山教授的视频,了解学生遭遇校园欺凌、拐骗、性侵害等伤害背后的原因及如何预防,同时参与安全小游戏,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让学生在快乐中学习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的安全素养。
五、组织办法
此次专题教育活动分为学校版和家庭版:
1.学校版:班主任(教师)通过“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提供的“安全教育日”视频及相关资源,在课堂上进行预防校园欺凌、防恐防暴等安全教育教学(《教师授课流程》见附件一)。
2.家长版:家长和学生共同通过“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我的作业”中完成“安全教育日”专题学习(《学生和家长学习流程》见附件二)。
六、组织要求
1.精心组织:实验区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利用这一契机强化学生安全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抓住时机,对“第23届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专项活动的开展时间、内容、形式、组织管理等做出周密安排,制定出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和每一位家长。
2.加强督查:实验区各级教育部门要对各学校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联合新闻媒体对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七、数据反馈
实验区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在专项活动页面“查看完成情况”,可以分别详细查看各地区、学校、班级、家长的详细完成情况。
附件:1.教师授课流程
2.学生和家长参与流程
忻州市教育局
2018年3月30日
附件1:教师授课流程
2018年第23届“忻州市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专题教育活动
(活动时间:2018年3月26日—4月16日)
第一步:在浏览器中输入:****,进入忻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教师(班主任)用自己的帐号登录平台。
第二步:点击[安全教育日]图片入口,进入专题页面。
第三步:点击“学校版”,播放“安全教育日”视频,给全班学生上一堂“安全教育日”的教育课。
第四步:授课结束后,点击“确认”按钮,提交完成。
第五步:通知家长用学生的帐号登录忻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从[安全教育日]图片入口或“我的作业中”进入专题页面,点击“家庭版”,观看宗春山教授的视频,并参与安全小游戏,电脑或手机均可参加,学习结束后,点击确认按钮,提交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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