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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教育科技局各阶段教育资助政策

2020年10月26日 15:00:24 访问量:457


1.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在国家资助贫困幼儿比例15%的基础上,我县达到了建档立卡、孤、残贫困幼儿资助全覆盖,每生每年1000元,按学期发放,每学期500元,直接打到监护人银行卡上

2.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1)“三免”。从2013年起,对全县所有初中、小学学生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公办寄宿制学生免住宿费。

(2)“一补”。 从2013年起,对寄宿制学生补助生活费,按照每生每月150元全部由政府承担下拨,同时落实营养餐补助计划,按照寄宿生每生每月60元下拨,共计每生每年2100元(按10个月计算)。民办学校按照寄宿生数的23%下拨,发放时优先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如有不足由政府承担,补助标准为:每半年补助700元,全年1500元(按10个月计算)。从2019年下半年起,乡镇寄宿制学校仍按每生每月1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营养餐80元全覆盖。城内寄宿制学校只有建档立卡、残疾、边缘户等困难家庭学生每生每月补助生活费150元,营养餐80元全覆盖;非寄宿制学校只有建档立卡、残疾、边缘户等困难家庭学生补助生活费,标准为小学年补助250元,全年500元(按10个月计算),初中每半年补助312.5元,全年625(按10个月计算)

3.普通高中资助政策。

(1)“三免”。 从2014年起对在校学生免学杂费、住宿费、课本费,每生每年免1600元

(2)“一助”。 即国家助学金,从2014年起,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按在校生总数的20%(主要对象为部分城市低保学生、部分建档立卡贫困生、部分一般贫困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按贫困程度不同分为3个档次:800元、1000元、1500元。

(3)生活费补助。从2016年秋季开始,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和残疾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每生每年3500元(按10个月计算)。

4.职业高中资助政策。

(1)“三免”。 从2011年起对职业高中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实现免学费全覆盖,从2016年秋季起实现免课本费、住宿费全覆盖。

(2)助学金。贫困家庭子女按在校生数15%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国家“雨露计划”助学金3000元/年(连续3年

(3)生活费补助。从2016年秋季开始,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和残疾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每生每年3500元(按10个月计算)。

5.“雨露计划”

1)对我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包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每生每年给与3000元的补助。

(2)对具有我县户籍的建档立卡2本B类以上应届本科大学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

6. 济困助学和生源地大学生助学贷款

1资助特困高校新生入学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凡户籍在本县且在本县就读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在本县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的新生,本着先本科后专科、建档立卡优先的原则,按照省内院校每人500元、省外院校每人10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2)为接受高等教育的贫困生补助日常生活费(“2+8+2”个人账户)。在我县正式学籍且就读满三年的普高三年级建档立卡学生家庭,为个人资助账户提前存入200元,学生次年被高校正式录取后,可享受教育扶贫个人帐户的资助,省人民教育基金会资助800元,当地政府再为该账户存入200元资助款,上述三项共1200元。

 

3全面落实高等教育资助政策,提供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8000元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助学贷款主要面向三本以上的建档立卡户、一般贫困户和城市低保户三类学生办理)。

 

编辑:高亚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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