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校在职教师从教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学校决定从2020年10月10日开始在全校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教师有偿补课、滥订教辅资料和收取红包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治理对象:全校在职教师。
二、整治依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宁武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宁政教督办
[2020]2号)文件的通知。
三、整治目标: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期间,主要是对本校教师,利用寒暑假、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以下收费补课行为进行全面清理:
1、学校或教师在校内外租房或家中办班补课收费或变相收费。
2、学校或教师利用午休或延长放学和晚自习时间,以及其它在校休息时间,给学生补习功课或辅导作业,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或作业批改费。
3、学校或教师挤占音乐、体育、美术等课程进行补课收费。
4、学校或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5、学校或教师相互介绍家教生源或为社会其他人员介绍生源从中获利。
6、学校领导指使、授意、默许、纵容教师在校内外办班补课、有偿家教。
7、学校或教师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进行补课。
8、不得将审定推荐目录以外的其他教辅材料作为授课内容或作业布置给学生,变相强迫学生和家长购买教辅材料。
9、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订购、印制教辅材料朴绝次版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
10、不得与书商勾结,以“高定价、低折扣、拿回扣”征订非法出版、侵权盗版教辅材料。
11、不得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读物和教辅材料。
12、不得收受家长红包。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学习教育阶段(10月10日至10月24日) 主要内容:
1、学校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组织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对专项教育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通过讲座、座谈、大讨论等形式,大力学习宣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深刻认识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和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
3、组织在职教职员工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认真学习《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改阶段(10月25日至12月24日) 主要内容:
1、教师自查。各学校要组织本校教职员工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2、学校自查。学校要认真开展自查,逐个班级、逐个教职员工进行彻底排查,通过明查、暗访、举报、家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及时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补课情况,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清理整改。
3、公开承诺。各学校要通过组织签订责任书、做出公开承诺等形式,组织教职员工向社会做出不违规补课、违规收费、乱订教辅资料的公开承诺,并明确违规处理规定;校长要代表学校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设立举报电话: 13994140376,接受社会监督。
4、认真整改。各学校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教师有偿补课问题,采取切实措施,督促教师立即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切实做到彻底整改。凡在12月24日后,违规补课、违规收费、违规征订教辅资料的在职教职员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总结提高(12月25日至2021年1月9日)
学校针对专项整治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此类问题抬头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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